近期,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调研报告,对云南省广电视听行业法治建设予以了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云南省广电视听事业进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根据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于8—9月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的调研组,先后到昆明、玉溪、保山等州(市),深入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与各级人大代表、一线干部、基层群众座谈交流,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研提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认为,《条例》2001年3月出台以来,云南省广电视听行业突出政治建设,以《条例》为行动准绳,持续深化对“传播党的声音、服务人民群众”的初心使命认识,主流舆论阵地不断巩固,全媒体传播格局日趋完善,惠民工程建设有序推进,行业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持续优化,安全保障进一步夯实,国际传播效能显著增强。对各项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也对云南广电视听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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